第(2/3)页 反正一首歌最多五分钟,听一下也不会耽误很久。 陈墨坐回沙发上。 原主对这个小姨子的印象很少,就是拿她当提款机。 反正孩子没钱了就管她要,只要把孩子接过来住,哪怕只是周末住两天,都能从小姨子那里拿到不少钱。 不然原主也不会那么麻烦的接孩子回来。 原主对林雅没有感激。 但是陈墨有。 先抛开林雅是小橙子的亲小姨这个事实。 就是人家出钱出力的帮忙照顾孩子,身为孩子的父亲,就该对人家表示感谢。 郝冲点开手机播放器。 一道熟悉的前奏响起。 陈墨的表情一滞。 “终于做了这个决定 别人怎么说我不理......” 这首歌...... 这个声音! 原来买走《勇气》的木木就是林雅! 林,木木。 陈墨无奈轻笑,他都没注意到她的昵称就是她的姓。 起初他就没想到能在版权网站上买个的会是签约歌手。 后来听了对方录完的歌,就猜测对方可能是嗓音条件很好的富二代,或者是被某家大公司边缘化的实力歌手。 可无论是哪一种可能,都没可能是林雅。 林雅是正当红的歌手。 背后有公司,甚至公司还为她专门成立了工作室。 办公室里回荡着林雅的歌声。 歌曲结束。 办公室陷入短暂的寂静。 郝冲突然看向手机。 “橙诺,词曲作者都是他......没听过这个人啊。”郝冲自言自语道。 “你听过橙诺吗?”郝冲突然看向陈墨问道。 陈墨淡定的摇摇头,“没听过。” “嘶~高野有点本事啊,竟然真的让她找到了这么厉害的词曲作者。”郝冲的脸色一变,笑着说道,“也算是随了她的心愿,这首歌一定会大火的。” 陈墨倒是有些看不懂郝冲的表情了。 按理说高野是他的竞争对手,应该不希望对方好才对,但看他好像还挺高兴的。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他真的该接小橙子去了。 ...... 陈墨刚到学校就接到了方若虹的电话。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