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往北走,绝不是明智的选择。 可要是南边粮食不够,流民也没多少选择了。 江尘看沈朗说话时,神色丝毫没有担忧,甚至隐隐还有几分兴奋。 立刻起了几分警惕。 “老头子,别是居心不良吧......” 江尘顿时在沈朗身上感觉到一阵危险,觉得以后还是离岳父远一点为好。 不过流民聚众......也确实让他多了几分危机感。 夺了县城,逼得李凌川这种世家子都不得不逃命,恐怕规模已经不小了。 只希望,暂且不会蔓延到永年县来吧,让他多一些发育的时间,多一些应对乱世的能力。 三人说话时,快要走进西市了。 三粒金子,江尘留了一粒,递给沈砚秋两粒:“伯父,砚秋,要不你们去聚乐楼歇着,我去把药材卖了。” 江二郎传他已经不想再看了,虽然爽,但也尬。 反正他已经看过一遍,让沈砚秋他们去看正好。 一听到看戏,沈砚秋立马来了兴趣。 可看到面前的金豆子,又连连摆手:“荷包是你捡的,给我干什么。” “对方可是看着伯父的面子才给这么多的,再说,马上都成亲了,还分什么你我。” “你!”沈砚秋耳根一红。 可江尘已经将两粒金豆子塞到了她手心。 “去看戏吧,我忙完了去聚乐楼找你们。” .......................... 宝和堂。 江尘还没走进去,就看见门口立着一个巨大的骨架,旁边还写着狼王骨,看着颇有几分唬人。 王宝和真按他说的那样,没有把狼王的骨头用作药材,反而摆在门前。 只不过可惜,这效果明显没有那张狼王皮好,宝和堂也没有门庭若市。 王宝和之前说的倒也没错。 药铺里,宣传效果再好,也没人冲进来买药,对药铺的生意影响不大。 不过,王宝和也没想着这么快就看到效果,反正先将名声打出来。 狼王骨,虽然没带来什么明显生意,但也着实让宝和堂的名声更上一层。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