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保境安民和平军-《热血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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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警察局就没法越界办案了,只能行文给江苏省警察厅,而后者接到公文后还要转发到县一级,县里的警察出动前还要先联系区里的保长,让他们带路。

    否则河网密布芦苇丛生的江南水乡,外人进去了根本找不到出路,遑论抓贼了。

    而且这些土匪和当地乡贤多有勾结,后者占着一方势力,参与坐地分赃,销赃包庇一条龙。

    张金昆原来的老巢就在七场镇附近。

    唐全寿算是主要窝主。

    在以往张金昆对唐全寿客客气气,原因是后者不但在官面上有人,私下里也有枪有队伍,再加上“乡绅”与土匪的共生关系,彼此来往颇为热络。

    张金昆本人恶贯满盈,他十四岁离开家乡去黄浦江对面闯荡。

    小小年纪就以心狠手辣而在青帮里出了名。

    当同龄人还在“抛顶宫”(抢帽子)“撬后盖”(偷人后裤袋的钱)的时候,他已经发展成“独脚强盗”。

    白天窝在老巢里困觉,到了晚上,衣服里塞根麻绳,就往人迹罕至的小巷街道边溜达。

    他年纪小,身材瘦弱,穿的破破烂烂,虽然形迹可疑,但行人最气量认为这就是个小毛贼,只要自己把皮夹子放放好,头顶上的帽子摘下来捏在手里就没啥事情了。

    尤其是冬天,不少行人都穿着进口的英国全毛华达呢大衣或者干脆是昂贵的狐䏹。

    这个杀胚找好目标后,就摸出麻绳在地上的水塘里浸浸湿,然后握住麻绳两端,从后面接近目标,乘其不备,将麻绳往他脖颈里一套。

    自己随即一个转身,形成与被害人背靠背的形态,同时双手紧握麻绳向前用力拉扯,自己弯腰弓背,这样被害人会因为颈部麻绳的拉力往不由自主的往后倒去。

    正好落在他的背上。

    这时张金昆就会驮着受害者疾步而行,后者由于体重的缘故,身体向下沉,两脚能够着地,但却用不上力量,就这样脖子里的麻绳便越勒越紧,越勒越紧,不消三五分钟,人便活活窒息而死。

    这时候张金昆,便停下脚步,返过身来,蹲下将被害人身上值钱物品全部搜走,连带着花呢礼帽,三接头皮鞋,衬衫羊毛衫大衣自然不在话下统统剥走。

    有时候受害者往往只是一时被勒晕了,剥光后被冷风一吹,还能醒过来,于是踉踉跄跄去警察局报案,自己回家后大病一场。

    但这毕竟是少数,十个里面能有一两个活命就已经是祖宗积德了。

    何况报案了也没啥用,这种独脚强盗,其实大多是在警察和包打听那里挂了号的

    而更多人就这么不明不白的丢了性命。

    他这么“卖力”,自然得到了帮会里“老头子”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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