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霍克斯的天赋-《天启圣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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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霍克斯的记忆和了解其实说不上太多,只有一起行乞的那半个多月而已,后来,进入训练营之后,他们三人在不同的小队里,他所有的心思几乎全部用到了训练上,一切只为了尽快的强大起来。
在那个时候,一个小乞丐究竟有什么兴趣,究竟喜欢什么,都没有什么意义,但现在,似乎,一切都已经不一样了。
“我在追寻自己向往的生活,而他们也该如此才对啊。”洛白心中默念了一句。
也许,是时候该好好和黎风、霍克斯谈谈了,那一声声‘洛哥’总不能白叫了,当老大的就该有老大的样子。
“我明白了,我会和霍克斯谈谈的,如果后面有什么变动,可能还得请您帮忙。”不用梁月华说太多,洛白已经明白了霍克斯的天赋。
能够通过自学,利用废旧元器件组装出一条功能完整的通讯手环,这的确值得赞赏,但深究一步,就会发现关键点不是这个。
不同于洛白,霍克斯是正儿八经的土著居民,从记事起便在做乞丐了,从小到大,没有上过一天的学,在进入训练营前,小家伙甚至练字都不认识几个,顶多也就是熟悉信用币上的数字和文字!
教育,教授知识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在于对学习能力,以及思维能力的训练和培养,而霍克斯从准文盲到自学电子工程学和变成,并最终组装出了一条通讯手环,仅仅用了一年零三个月,这期间,他唯一的指导老师只有网络。
对科技知识有如此强悍的学习能力,这才是关键点所在!很难想象,霍克斯若是接受系统性的教育,那又会迸发出怎样的光彩!
......
离开了梁月华的办公室,洛白随便转了转就回了车上,等到上午的训练课程快结束时,他给黎风和霍克斯分别发了消息。
十分钟不到,黎风和霍克斯便出现在训练营门口,头发湿漉漉的,身上的衣服看着也是刚换过。
“这儿!”洛白打开了车窗,招呼了一声。
霍克斯当即哇哇大叫着奔了过来,黎风速度也不慢。
“哇,洛哥,你的新车好帅啊,牧羊人的最新款,啧啧,帅炸了,有木有!”跳上副驾驶,霍克斯左瞧瞧,右摸摸,看那兴奋劲儿,似乎连早上的体能训练都不觉得累了。
“洛哥!”相较而言,黎风就稳重的多了,虽然眼中也有光亮闪过,但除了一句‘洛哥’之外,再没有其他的言语,他一直在默默的努力,拼命的努力着。
“恩,坐好了,我请客,咱们哥儿三去吃顿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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