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十三节 留(上)-《水月玲珑一顾红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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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疯了嘛?”水云像看怪物一样的看着天闲。“钱多没地方花?”

    天闲咂了咂嘴,一脸享受的说“你不懂,这可是好酒啊!要是義赋宗去买,价值万两都不过分!”

    “万两?”水云瞪大了眼睛,简直无法理解有钱人的世界。

    这时一个打扮的破破烂烂的人走了进来,那人周身脏兮兮的,脸上被烧掉了一大片皮肤,头发也是花白的,对着老板说“老规矩,今天的说完了。”

    老板笑眯眯的看着眼前衣衫褴褛的人,递给了他两坛酒,那人拿上酒,也不在店里坐,笑眯眯的转头准备离开。

    突然又好像想到了什么,转过头给老板说“对了,她今天说,她答应了。”说完便走了。

    老板脸上有些震惊,突然就跑了出去。

    水云和天闲也没多管,只觉得老板神经兮兮的。

    没过多久,老板回来了,手上拿着一个玉镯子。

    天闲酒过三巡,便跟老板聊了起来“老板,这镯子可是给心上人的?”

    老板笑呵呵点了点头,拿着酒走了过来,和天闲他们坐到了一桌,端起酒坛说“今天我高兴,你们随便喝,我不收钱!”说着掏出来银票还给了天闲。

    天闲没拿银票,端起酒坛喝了一大口,有些老成的说“看老板的样子,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在下愿意洗耳恭听。”

    老板看了看远处,还是慢慢的开了口“我啊,从小就是刘家的奴仆,你们知道吗,最卑贱的奴仆。”

    水云和天闲有些发懵,静静的听着老板讲“但是我很快乐,因为那个时候,有小姐。”

    老板拿起了玉镯子,细细的抚摸着“我看着小姐长大,小姐对所有人都特别的好,长的也好看。还经常把自己的镯子、耳环什么的给我,叫我去还了钱攒着。”说着指着水云“那个时候的小姐,跟姑娘一样,都这么年轻,这么漂亮。”

    “我就喜欢小姐,后来小姐救了一个流浪汉,那个流浪汉留在了刘家,你猜怎么着?”老板喝了一大口酒,接着说。

    “嘿!两个人爱的死心塌地的,那天小姐跟我说要嫁给他,我还在祝福小姐,结果晚上姥爷和夫人就被人杀了,那小子会点武功,拿命把小姐救了出来。”

    “那你呢?”水云皱着眉问。

    “我被捅了一刀,差点死了,当时我怀里就揣着一个小姐给我的玉镯。我一直觉得,这就是冥冥之中注定的,是小姐救了我一命。”老板说到。

    水云又问“接着呢?”

    “接着啊,我醒了,见人全死完了,小姐也不见了,我就在这里找小姐。我没钱,就去搬麻袋,去求人赏口饭吃,后来终于有钱了。那个时候我终于找到了小姐。”

    水云好像明白了,接着话说“刘妈妈?”

    “对!没想到她一直在我身边,只是被卖到了青楼,所以我才一直没找到。我去找她,我说,小姐啊,奴才有钱了,奴才带你离开。可是小姐说,那小子脑袋受了伤,记忆不好了,但是临走前答应了要娶她,她得等着。”

    “所以你在这里开了这家酒馆,就叫留?”天闲问到。

    “对啊,我得陪着小姐啊。”老板依旧是一脸的笑意,仿佛能融化他脸上的皱纹一般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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