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从崇祯三十年三月份开始,在新的内阁首辅还未确认之前,大明新的朝廷机构就已开始全面改组。 工部细分为帝国工业部、农业部、水利部、交通部。 户部细分为帝国财政部、工商部、帝国经济改革委员会。 帝国经济改革委员会是朱由检特别提出的一个机构,目的自然是方便帝国干预市场经济。 毕竟即便在二十一世纪,也无法取缔官府在市场经济危机中的作用。 委员会负责人自然也同尚书官衔。 吏部细分为帝国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前者负责官吏升降与录用罢黜。 后者则是负责统筹帝国人力和安排帝国各等级公民之福利待遇与义务。 礼部则细分为帝国教育部、外交部。 兵部则细分为国防部、警务总部,前者负责国防训练与国防教育与国防力量统筹。 后者则负责地方治安管理以及刑事案件侦破。 如此一来,帝国内阁管理的内政部门便由五个部门增加为十二个。 同时,每个部内部还得增加若干司,且朱由检规定除尚书只有一个外,侍郎继续不限定数量。 不过,内阁阁臣将不再兼任各部尚书,而是一个阁臣统管若干部。 当然,也有内阁大学士只统管一个部的时候,具体划分由内阁首辅决定。 中央朝廷增加部门,增加官员数量,增加行政成本与行政力量。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