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龙象诀-《天书剑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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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宁思倾修炼的灵犀诀,乃是玄阶高级功法,比龙象诀略低一些,但也是极出名的功法了。说起来,人的魂种,玄功功法,玄术功法,甚至是玄兽,都有着灵玄圣仙道五个层次的分类。但据叶倾城了解,圣阶似乎就是顶峰了,也不知道后面两个阶层,是何人瞎编出来的。
缓缓打开卷轴,那卷轴里,金色的小字密密麻麻,还配有诸多图像。但要命的是,叶倾城不识字。
无奈,修炼只好作罢。叶倾城决定,从明日开始,读书,认字。既然要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知识一定是最重要的武器。
道法三千,书中永远有着无尽的宝藏。
没了追兵,也没了小甜甜,这一觉,叶倾城睡得格外踏实。还做了一个美梦。
他梦到自己继承了寻龙山庄的财产,娶了宁思倾为妻,有了可爱的孩子,每天都过得如神仙一般潇洒幸福。
梦醒来,叶倾城的嘴角,还带着笑意。
当叶倾城向父亲提出要认字读书时,叶宗凌立马推荐了自己的结拜兄弟,寻龙山庄的二庄主,陈枫林。
据说,此人才学造诣很高,出生于书香门第,其父任职于太书院,年轻时,陈枫林曾考中过乡试解元,会试会元,原本是三元及第的热门人选,可惜因为皇室内部变故。楚,变成了北楚。而那场政变之下,牵连甚广,陈枫林家道中落,又遭同僚排挤。
无奈之下,陈枫林弃文从武,后来加入寻墓团队,与当时并不出名的寻龙山庄盗墓头子叶宗凌成为挚友,再后来,二人关系越来越深,也有了后来苍灵之行的那段故事。
受过极高的教育,经历过文学熏陶,又持过刀剑,行过江湖,用叶宗凌的话来说就是,上得了庙堂,斗得了流氓。这样的人,自然是教叶倾城读书的不二人选。
陈枫林自从失了玄功之后,江湖之事已经不再多过问,日常也是深居简出,过着闲云野鹤般的日子。
但他的两个儿子,却是与他的性格恰好相反,那个惊世骇俗的陈清莲自然不必说。正妻所生的儿子陈清瑜,自小便骄傲跋扈,性格张扬。叶倾城小时候,可没少受他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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