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姚冰笑道:“已经有消息了,那户人家就在离客栈不远的地方,现在也还在找大夫呢。” 顾南乔眼眸微闪,又问了几句,这才放心的继续书写。 两人正说着话,屋外有人敲了敲门,姚冰一打开,顾明凡就抱着墨胭脂进来了。 一进门就囔囔道:“你看看你家的狼,实在是太难伺候了,我都快被它整崩溃了。” 顾明凡喜欢墨胭脂在这里不是什么秘密,毕竟墨胭脂也算是他看着长大的,特别是墨胭脂这次受伤,完全是因为救了顾南乔等人,才遭了这份罪,所以顾明凡对它,那叫一个好啊!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把墨胭脂当媳妇对待了。 顾南乔宠墨胭脂,那是有底线的,可顾明凡则是毫无底线,墨胭脂要啥就给啥,这也就导致了墨胭脂越来越骄纵,特别是在顾明凡面前时,更是骄纵到要逆天。 顾明凡脾气还算好,对它也是有求必应,所以这一路上走来,一开始是顾南乔带着它,现在已经变成了顾明凡伺候它了。 没办法,谁让顾明凡喜欢它呢! 墨胭脂歪着脑袋打量着顾明凡,比起对它管教颇多的姐姐,当然是顾明凡比较可爱了,它要什么顾明凡都答应,没有也会给它找来,墨胭脂对他是越来越满意。 觉得顾明凡有资格伺候它! 顾南乔噗嗤一下笑出了声,特别是看到顾明凡如同菜色的脸,更是乐不可支:“二哥,我这可是信任你,才把墨胭脂交给你,否则的话,我还不愿意呢!” 言下之意就是,你能伺候墨胭脂,是你的福气! 顾明凡脸都黑了,抱怨个不停:“墨胭脂要求真是太多了,我压根抵挡不来啊,这一下午,它一会儿要喝水,一会儿要吃鸡腿,我为了给它找鸡腿,差点没有跑断腿。” “墨胭脂现在是伤患,二哥,你要有耐心啊,可别惹得墨胭脂不高兴,这样对它的伤口愈合没有一点好处。”顾南乔忍着笑意,一本正经的叮嘱。 顾明凡气急:“你给我想个办法好不好?我都快伺候不了这个祖宗了。” 再这样下去,他就要疯了,墨胭脂实在是太难伺候了。 见顾明凡都快要发飙了,顾南乔这才敛了笑意,看向了无辜眨眼睛的墨胭脂,一把把墨胭脂抓了过来,放在桌子上,轻柔的摸了摸它的耳朵:“胭脂啊,任何事情都讲究一个适可而止,你知道适可而止的是什么意思吗?” 墨胭脂晶蓝色的眼睛无辜的看着顾南乔,腹诽道:本公主又不是人,需要知道这个成语是什么意思吗?本公主只要懂得及时行乐就好啦! 看它不打算吱声,顾南乔只能给它解释道:“适可而止的意思就是,做事恰到好处,或者是劝诫他人做事不要太过火候,咄咄相逼。” “你虽然没有逼迫二哥,但是指使得多了,总是不太好,要知道细水长流啊,慢慢来,一天使唤一次,保管二哥会把最好的东西都捧着来送给你。” 墨胭脂歪着脑袋,想了想,最后爪子在顾南乔手背上一按,颇有种本公主明白怎么办了的意思。 见墨胭脂明白了她的意思,顾南乔也不多说话了,转身给墨胭脂拿来了一套大红色的衣裳,给它穿上。 反倒是身为当事人的顾明凡,最后回过神,看着眼前的一人一狼正在试穿新衣,显然刚才的话题已经讨论结束了,他着急道:“妹妹,你们这就讨论好了?” “是啊,不然还要怎么讨论?专门喊华风一起过来商量吗?”顾南乔不解的看着他,心里暗笑,二哥还真是太后知后觉了。 顾明凡小心翼翼问道:“你们讨论出了一个什么结果?” “以后胭脂不会这么麻烦你了,顶多一天使唤你一次,对这个结果,你可满意?”顾南乔道。 顾明凡愣了愣,看向了墨胭脂,忍不住确认:“墨胭脂,你姐姐说的是真的吗?” 墨胭脂骄傲的点了点头,撇开头不想看顾明凡,显然是有点生顾明凡的气。 比起墨胭脂的闷闷不乐,顾明凡则是乐得找不着北了,天知道他这半个月过得是什么日子,这日子过得太苦逼了。 墨胭脂使唤他使唤得可顺手了,顾明凡都有种自己是当小厮的错觉。 不过这也不能算是错觉,毕竟墨胭脂确实是把他当小厮使唤的。 商量好了这件事,顾明凡心情美妙了,又开始逗着墨胭脂开心,一行人也没有在客栈用饭,直接去逛街了。 先去药铺买了一些墨胭脂伤口需要的药材,随后又找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酒楼吃饭。 这段时间一直在外面,大家对吃食也没什么要求,顾南乔喜欢吃肉,所以只要有肉就行了,顾明凡更是随意,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了,他现在最害怕吃的东西就是干粮了。 干巴巴就不说了,味道还很不好,只不过干粮比较扛饿,但是那味道实在是不敢恭维。 所以吃了几天的干粮以后,顾明凡就再也不愿意碰干粮了,对他来说,哪怕是去喝粥,也比吃干粮强多了。 姚冰和华风对吃的东西没什么要求,墨胭脂倒是有要求,但是它喜欢吃的东西都是顾南乔做的,或者是墨玉珩烤的,现在没这条件,它就算再挑剔,也没辙,不想饿肚子就只能吃。 用过了饭,几人付了钱,这才去街上溜达着。 化星县是个小县城,人口不多,街上人也不多,看到街边有人摆摊卖灯笼,摊子上挂满了一盏盏各式各样的灯笼,墨胭脂看到了很是兴奋,指着那些绿绿的灯笼,一个劲儿的看着顾南乔。 它虽然不会人言,但是顾南乔从它眼里看到了‘想要’二字。 “喜欢?想买吗?”顾南乔低声问道。 墨胭脂毫不犹豫的点头。 顾南乔轻笑:“那就买一盏灯笼吧,你喜欢什么样式的?兔子?狐狸?小猪?还是金鱼?” 站在摊子前,顾南乔把所有的灯笼都看了一遍,最后指着一盏橙色的灯笼,对墨胭脂说道:“我觉得那盏金鱼的灯笼很不错,要不我们就买这一盏好不好?” 墨胭脂点头,姐姐说好,那就一定是好的,它没意见。 一盏灯笼二十文钱,付了钱,顾明凡拿着灯笼喜滋滋的看着,看了一圈以后又有些嫌弃:“这也太女气了,不适合我提着。” 他一个大男人,手上提着一个金鱼灯笼,实在是太过于滑稽。 顾南乔看着他,不容置喙:“你不提这,难不成让我提着,还是让胭脂提着?它可伤着呢,而且我要抱着它,这个灯笼只能你提着。” 顾明凡指了指华风:“他提着也行啊!” “华风提着药呢!” “那就让姚冰提。”总之他就不想提这个灯笼,这要是被家里人看到了,一准得笑话他! “我等会儿还有事儿,很重要的事情,姚冰得帮我,难不成你跟姚冰换一换?我就担心到时候你应付不来。” 顾南乔这话一出,顾明凡只觉得自己被插了一刀,这是自己的妹妹?有这么吐槽自己哥哥的吗? “小看我。”顾明凡不服气的哼了哼。 顾南乔无奈道:“不是小看你,实在是那件事不适合你,不信你问姚冰。” 顾明凡摆明了不信:“你就吹吧,想看我出丑就直说,我也不会生气,我都帮了你多少忙了,等会儿肯定能帮上你的忙。” 见顾明凡说的笃定,顾南乔也不多言,等到了那里再说吧! 顾南乔对化星县不熟,但是姚冰却挺熟悉的,七拐八拐,带着顾南乔到了一户人家大门前。 这是一座简朴的宅院,门口挂着两盏大红色的灯笼,门框上面的牌匾写着‘童宅’二字。 “妹妹,咱们来这里干什么?难不成你在这里还真的有熟人不成?”顾明凡看着这处宅院,有些回不过神。 顾南乔道:“没熟人,你可还记得咱们前天路过茶馆时,听到的那个消息?化星县有一户童姓人家,千金求医,只可惜,找了不知道多少大夫,病症依旧无解。” “我知道啊!”顾明凡灵光一闪:“你这是要毛遂自荐?” “不可以吗?”顾南乔反问。 顾明凡连忙道:“没,就是太意外了,毕竟咱们不是还忙着赶路吗?怎么还要跑来这里给人看病?” 面对顾明凡的问题,顾南乔没法回答,她只是让姚冰上前敲门,等童宅的看门小厮开了门,姚冰说明了来意,小厮先回去禀告,过了一会儿,才过来请顾南乔几人进去。 童宅外面很是朴素,里面的院落却让人眼前一亮,阁楼错落有致,庭院里的草草也都修剪得很是精致。 顾明凡看了一圈,最后咽了咽口水道:“我以为墨家已经就很漂亮了,没想到这处宅院更胜一筹。” 顾南乔倒是很淡定,她以前看过了各种皇家庭院,对童宅的设计,并没有太诧异,虽然漂亮,但是也比不上皇家的庭院。 所以前面带路的小厮,看到顾南乔淡定的模样,越发觉得这位小公子,非同寻常。 到了堂屋,这才见到了童宅的主人,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妇人,眉眼如画,站在灯火处,莞尔一笑,让人挪不开眼。 两边相互问了好,顾南乔这才知道眼前的妇人,名为童红秀,是这座宅院的主人。 问过话后,顾南乔便开门见山道:“我们是听说了千金求医而来,我看夫人面色红润,身体健康无虞,不知府中谁患病了?” 闻言,童红秀脸上的笑意渐渐淡去,堂屋里一片寂静,就在顾南乔斟酌着,想着怎么开口的时候,童红秀轻声道:“是我得了病。” 童红秀是童家的独女,在她十八岁的时候,招了一个落魄男子为夫,一开始的时候夫妻相敬如宾,日子过的也还算不错,谁知道三年后,入赘相公就变了心。 对童红秀有诸多不满,其中最不满意的就是成亲三年,童红秀没有生下一儿半女。 入赘相公觉得自己没了后代,所以闹着要和离,不仅如此还要瓜分童家的家产。 童红秀自然不愿意了,硬扛着不愿意,她的相公也是狠人,在一个深夜,卷了一些银票,离开了。 经此一事,童红秀被伤透了心,对人生很是无望,对谁也都不信任。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