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春花出嫁不忘娘 任富氏育儿获赞扬-《我爷爷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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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富氏听十三姨这样讲也不好再说什么了,便答应了春花秋天过门的日子。

    春花是四里八村出了名的好姑娘,模样长得俊俏,心灵手巧,贫困出生的孩子最懂得持家过日子。

    任富氏毕竟是望门贵族的大小姐,三从四德,为人处世礼数周全,把春花姑娘调教得更是人见人夸。

    春花年芳一十六岁就做了新娘,任富氏纵然有千万种不舍,为了女儿的幸福也要忍痛割爱。

    女儿出嫁了,家里的殿辉和殿义也上了小学。自打殿富走后任富氏便不让殿富媳妇单过了。

    每天娘俩一个看国富一个干活,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有时候任富氏看见儿媳妇的眼睛红红的,就知道儿媳妇想殿富了,任富氏总是不露声色地关心呵护她。

    任富氏对殿富媳妇说:“麦子媳妇,把国富给我抱着,你去院子里摘几个尖椒和茄子,再抠几个土豆,我给你们做鸡蛋焖子吃。”

    殿富媳妇知道这是婆婆特意做她喜爱吃的鸡蛋焖子。自己从小没娘,在哥嫂家受尽委屈,如今婆婆待自己像亲闺女似的,自己从前还鼓捣殿富不养娘,此刻她心里特别惭愧。

    春花嫁到高家的第五年头,也就是1957年的秋天,春花便在长岭县城里给娘找了一份保姆的活,当时正直殿辉和殿义上小学六年级。

    任富氏把殿辉和殿义安排给殿富媳妇照管,自己去了长岭县城,进了一户在县政府部门工作的邓姓人家做了一个三岁女孩和一个七岁男孩的保姆。

    老话说得好:一岁两岁是心肝,三岁四岁有点烦,五岁六岁老捣蛋,七岁八岁狗都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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