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七十八章 《新汉律》(3)-《汉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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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免除,一个减轻,差别不是很大。而张涵的建议显然更具备可操作性,钟爽快地一点头:

    “是我疏忽了

    还是这样好……”

    “元长说的是哪里话?!汉律就是如此,又非元长之过……”

    达到目的了,张涵也不为己甚,随口安抚了几句。

    “其次,这亲亲得相首匿……”

    这一原则缘自于孔子的儒家经典《论父隐,直在其中矣。”由西汉宣帝以诏令的形式确立的,它规定了卑幼匿尊长不负刑事责任。尊长匿卑幼除了死罪,都可上请减免刑事责任。

    这一条,钟可不同意了,他挺起了胸膛,目视张涵:

    “丞相,这一条怎么啦?”

    “元长,罪有轻重缓急,有可恕和不可恕;亲有远近亲疏;总要有个标准吧!”

    “这个……”

    钟也曾考虑过这个问题,总不能一个人犯下大逆不道之罪,八杆子打不着的人也可以亲亲相隐?!

    “元长,还是详细制订一个标准,比如,直系亲属如何,非直系亲属如何,以及隐匿罪责的标准……”

    “丞相此言有理,我修改过后,再来与丞相商议。不过,说到亲亲相隐,那奴仆应该如何处置才好?”

    “恩,奴仆嘛……”

    张涵轻捻胡须,沉吟着,迟迟没有说话。

    良贱有别,这奴仆也被包括在亲亲相隐范围内的,他是大不以为然。但是,主人家的事,奴仆差不多全知道。按照礼法讲,主仆间如同君臣。若是直言说不行,恐怕钟很难同意。张涵有心赞同。可是,转念一想。不对!若是良贱(主仆)有别、贵贱(官民)有别,那他的重奖举报者,不就成了一纸空文嘛?

    那日,张涵退让一大步,将加强监督一事,限制在了胥吏皂役身上。胥吏皂役并不是官称,通常指不入流的小吏。士人是很少担任这样的小吏的,故而,钟虽觉不妥,在张涵的高压下,也没有强硬反对。但是,那是通常的说法,有时也会包括斗升小吏,甚至百石长吏。这些职位则是大多士人入仕的第一步。看来,钟回过味来,很不甘心

    张涵抬头看了眼钟,心说,这老先生也满有心眼的。

    咳嗽一声,张涵开始上纲上线:

    “元长呀,君为臣纲,这是重中之重,凡事当以此为要……”

    钟眼睛微眯,不知想到了什么,张涵却不理会,继续解释说:

    “在不干大逆、**、谋杀和贪污受贿等重罪时,奴仆也当适用于‘亲亲相隐’……”

    “丞相!”

    钟沉声叫道。张涵的反应是快,可有些话他还是要说。钟翻身拜倒,痛陈其中的利害:

    “人至察则无徒,水至清则无鱼,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丞相心系万民,钟不是不知。可是,值此天下未定之际,不是大动干戈的时候,还请丞相三思!”

    张涵眉间一皱,大是恼怒,随即又有几分喜悦。随着他位高权重,妻子儿女都难免有顾忌,部属愿意与他说心里话的人,却是越来越少了。无论钟是如何考虑的,终究是选择辅佐于他,已是难得之至。何况,钟说的也未尝没有道理。

    算了,他就再退一步好了……

    平复着心中的波澜,张涵口中没有片刻延误,连声说道:

    “元长快快请起!快快请起!”

    钟却不肯起身:

    “丞相……”

    儒家向来主张教化,道德教育是主要的,法律之类只是辅助的工具;而儒家整个学说是以礼仪为核心,极为讲究等级。读书人大多家境不错,学识不是常人能比拟的,官吏均出自其中,身份地位远在普通人之上。如今,张涵提出,要以平民监督官吏,这就大大损害了士人的自尊心,侵害了他们的权益,是他们难以想象和接受的。

    而且,这些小吏都是世代相传,与豪强大姓互相勾结,把持了地方官府,诏令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利益。所以,诏令一经宣布,便引起了轩然大波,批评反对者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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