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人证物证-《九零年代:不做贤妻良母后爽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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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再说。

    可她咋也没想到,昨天被骗进医院花钱,今天更好,直接到派出所了。

    此刻,面对警察同志的问话,张兰那额头上的汗珠跟水似的。

    她脑子里飞速运转着,开始狡辩,“同志,话也不能这么说,虽说她跟我大哥离婚了,可是,我婆婆跟她也二十多年的情分了,让她照顾一下也没啥吧?

    再说了,”

    “这要问当事人的意愿。”民警同志说,“若当事人念及情分,主动照顾,这也没啥。可是当事人不愿意,这事你们不能逼迫。

    可现在的情况,你们显然是逼迫当事人来照顾伺候老人,还要老人在人家的饭馆里耍赖不走,打扰人做生意,现在,你们已经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权益。”

    “没,我婆婆在她饭馆里,就坐着,啥事也没干啊。”张兰无比憋屈,“我们甚至连口水都没喝着。

    这大热的天,我们还想吃根冰棒呢,她也没给。

    她还骗我们说,给我们做一桌子好菜,可临了,连菜盘子都没见着,警察同志,我们啥便宜也没捞着啊。”

    “这么说来,你们的确是赖在人家饭馆里了?还有那一百九十九块九毛钱,也是你们讹去的?”民警同志又问。

    张兰脑子咚的一声,旋即愤怒的瞪向周芸,“你这贱人。”

    “张兰同志,请注意你的言辞,要再这样出口伤人,我们可以侮辱罪对你进行处理。”民警同志严肃批评。

    张兰心下一紧,忙道,“不骂,不骂。不过,同志,这钱,是她自己要给我们的。

    因为昨天是她骗我们进的医院,然后花了这么多钱,这钱得找她报销的。”

    “你们进医院花的钱,为何要找她报销?”民警同志听她如此理直气壮地狡辩,也动了怒。

    张兰愕然,“是她叫了救护车送我们去的医院啊。”

    “那是人家好心,看老人腿伤严重给联系的医院,你们不说感激,还倒打一耙的想讹人钱?你们这是典型的敲诈勒索。”民警同志说。

    张兰要疯了,“......”

    “你婆婆现在还在人家饭馆呢?”民警问。

    周芸从旁插了一句,“还在呢,老太太让这小儿媳跟我去储蓄所拿钱,她自己呢,还在饭馆等着我们大厨给做鸡鸭鱼肉,不做的话,就要把我那饭馆拆了,还在饭馆里撒泼放赖,不准客人进店吃饭。”

    “好,现在人证物证俱全,我们现在就去饭馆拿人。”民警同志严厉的说,随即就选派了两位值班民警,跟着周芸一起去饭馆拿人。

    至于张兰,直接就被派出所扣下了。

    “不是,警察同志,我没犯法啊,你们凭啥不准我走?”

    “敲诈勒索还不犯法么?”民警同志没好气的问了一声,“要是不懂法,这几天就先在看守所里好好学学法律。”

    二十分钟后,周芸回到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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