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当初绵绵被抓奸之后,穷途末路、空虚寂寞,才让陈以雄乘虚而入。 后来绵绵重新勾搭上蒋俊,她就想把陈以雄甩掉。可惜当时,绵绵正好发现自己怀上了陈以雄的孩子。 她干脆抱着一颗想要恶心报复蒋俊的心,故意把陈以雄养在身边。 据我接管蒋家大宅之后的调查了解,绵绵是花了高价把陈以雄作为园丁聘入的。 她没想到,蒋俊会因为蔡凤琴的一句话,去验dna,并且发现了自己的孩子不是亲生的。 绵绵不想让自己的所得化为乌有,所以她联合陈以雄杀死蒋俊。 虽然我没有证据,但是我也能推测出,陈以雄当时是通过要挟,才让绵绵同意事后和他结婚的。 而现在,绵绵为了和花荣在一起,她要和陈以雄离婚。 这直接损害了陈以雄的利益。 也无怪乎,陈以雄立马翻脸不认人。他一下子就捧着半个商业中心的转让协议,出现在我面前。 我看着陈以雄。 陈以雄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过河拆桥啊。亏我还跟她有了孩子。” 别看这陈以雄哭得可怜,他也不是什么好鸟。 据我的线报了解,这陈以雄背着绵绵,也整天出去花天酒地。他现在在我面前演这么一出,不过是为了方便手里的商业中心脱手。 我问陈以雄:“你对这商业中心,真有处置权?” 陈以雄拍着胸脯说:“当然有。实在不行,我把真相爆出来,大家同归于尽。” 他不说什么真相。但是我知道他说的是,他和绵绵共同谋害蒋俊一事。 没有人比他更能为此事作证。 他是电工,让围栏松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是证人,更是共犯。 我相信,不到穷途末路,他不会把真相爆出来。他顶多以此要挟一下绵绵。 我顾不上那么多了。我的律师告诉我,陈以雄和绵绵是夫妻。 他卖掉绵绵的铺子,属于表见代理。我可以信任他有处置权。 到时候绵绵追究,就是他和绵绵两个人的事。一切与我这个善意第三人无关。 于是,我二话不说,就签下了他带来的转让协议。 至此,东城最大的商业中心,就到了我手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