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于是组织了几个学校里的小混混,想堵阿默。 阿默这小子别看平常不怎么聪敏,但是心眼还挺多。 估计也是家里几个哥哥提过醒的。 所以身边随时带着小弟呢。 就他现在的财力,整个学校的男生都恨不得是他小弟。 一天给你五十块,保护我,你干不干? 学校的孩子都要疯了。 五十块啊,不但解决了午饭,还能给心爱的女孩儿买零食。 不干是傻子呢。 所以,对方不但没揍了阿默,还被阿默来了一个反杀。 现在吓得都不敢上学了。 全校皆敌。 “四海哥,今天晚上赶海吗?” 叶四海一愣。 见少年们一脸期盼的样子,叶四海笑道: “赶啊,怎么不赶?四海分队的主业不能放弃。” 少年们顿时发出一声欢呼。 其实他们更在意的,是能和叶四海在一起玩。 能玩,又能赚钱,不管多晚回家,爹妈不但不发火,还挺高兴。 恨不得他们都住在叶四海家里才好呢。 “不过天气凉了,今天就算咱们四海赶海分队的收官场。” 对于玩耍的人来说,赶海是夏天的乐趣。 但是对于把赶海当生活的人来说,一年四季都要赶。 冬天比夏天危险很多。 一个是气温低,穿得厚行动不便。 而一个是万物休眠,收获不如夏天。 当然,冬天的海蛎子正肥,正是挖掘的好时候。 就是不怎么值钱。 听叶四海这么一说,刘小二几个少年顿时一脸的可怜巴巴。 “四海哥,那以后我们还能找你玩吗?” “对啊,每天放学我们自己也都组织起来,赚了不少钱呢。” “四海哥,你是不是不带我们玩了?” 叶四海哈哈大笑,骂道: “你们想得美,以后每天放学都来我家集合,我有重要的事情吩咐你们去办,还是晚上供你们一顿烧鹅饭,工资另算。” 几个少年顿时欢欣雀跃。 阿默也裂开嘴笑了起来。 叶四海摇了摇头。 真是少年不识愁滋味。 以后有你们叫苦连天的时候。 就给我……! 卖命吧!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