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两天后。 马车停在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眺目远望,便能瞧见高大威严的城墙。 姜姜走下车,这里距离京城已经足足有将近两百多公里,属于另外一处叫做抚州的地方。 这里风景非常好,而且民风也很淳朴。 因为距离京城不算太远,经济贸易也不差。 感受着迎面而来的微风,姜姜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喜欢上了这里。 她搂过徐笙烟和徐笙竹,“你们喜欢这里吗?” “喜欢,娘,以后我们就在这里生活吗?” 姜姜抚摸着徐笙烟的小脑袋,“不一定,我更喜欢的地方是苏州,或者扬州。” “不过我们可以先在这里住几天,或者住一段时间。” 马车可不如现代的汽车舒服,长时间的赶路,人根本受不了。 如今徐笙烟他们正处于长身体的时候,还是要多注意才行。 既然不是逃荒,有更好的条件,何必去吃苦? “我们先在这里吃点饭,然后就进城!” “好!”两个小的十分开心,一起帮忙干活。 这种惬意,是姜姜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的,不用去想京城的那些尔虞我诈,每天只要开开心心,吃吃喝喝就够了。 “那你们先弄,我去方便一下。” 她走到附近的丛林中,耳边传来哗哗的水流声。 难道这里有河不成? 她朝着声音的方向走去,果然发现了一条小溪,并不宽,最多不超过两米。 姜姜正要过去,打算洗一下手,结果却僵在原地。 因为河岸边上赫然趴着一个人! 一身黑衣,身材魁梧。 不过下半身浸泡在水里,显然已经昏迷过去。 难道是张修筠的人? 除了他,姜姜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有其他的黑衣人出现在附近。 姜姜握住匕首,小心翼翼靠近。 一直走到黑衣人旁边,还是没有一点动静,对方的身体几乎没有起伏,看起来就像是死了一样。 姜姜拽住一条胳膊,将人翻了过来。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