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其实,他溜出王府逛灯会还是有私心滴。 平时,吃惯了山珍海味,他毛十三作为一名优秀的掌勺大厨,偶尔体察一下民风,吃吃街头巷尾的小吃,也是他作为掌勺的本分。 因此,木长卿在吃的时候,某十三也在吃。 木长卿没吃的时候,某十三仍然在吃。 他吃东西跟木长卿不一样,不似她那般狼吞虎咽,每每看到一个新鲜的玩意就欲罢不能,直接用吞的。 他是用品的,每样小吃,他只吃一小口,便换下一种小吃…… “这个肉夹馍,是什么馅儿?”木长卿一边兴奋的啃着手上的肉夹馍,一边时不时回头看向身后的毛十三,“师傅,你快点啊,前面还有好多,这个肉夹馍太好吃啦!” 毛十三眉目舒朗,馋了一口手上的肉夹馍,三月乳鸡的肉,果然滑嫩。 可惜,王府某王爷不让他做,嫌手上抓吃的东西脏,不然他毛十三早将肉夹馍的做法给研究个通透了。 “慢点!”毛十三撇了一眼前方的小身影,眸子再次落在眼前做肉夹馍的商贩上。 传统工艺,将圆饼放入烤箱烘烤到松脆,再取出,割开一道入菜的切口,抹上蘸料,再加入事先调配好的鸡肉,简单却又不失风味,恰到好吃。 毛十三,果断给了个好评。 好评是给了,他也不吝豪言,眯着眼,温和的笑道:“味道不错,再来一个!”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