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原本在他看来,林书豪能获得最佳新秀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哪怕战绩占优势,也只有30%左右的概率。 之所以这样想的原因很简单,人种问题。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 最佳新秀,是由全美以及加拿大的新闻媒体与记者投票选出的,而这些媒体记者,绝大多数人都是白人或者黑人,几乎没有黄种人。 在这种情况下,林书豪相比格里芬天然的就存在着劣势。 格里芬属于黑白混血,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都会乐意给他投一票。 这种事情无关实力,就好比华夏参与投票时,都会毫不犹豫的投给自家球星,也不会考虑双方实力究竟如何。 03年,刚加入联盟的姚明便能在全明星选票上战胜如日中天的奥尼尔,将大鲨鱼挤到全明星替补席上,靠的就是华夏人民庞大的群体。 然而最佳新秀的评选是没有华夏媒体参与的,投票自然而然会产生偏差性。 就像姚明在03年哪怕声势那么浩大,最终的最佳新秀还是被斯塔德迈尔夺走。 那一年姚明与斯塔德迈尔的数据几乎差不多,球队战绩也只是多输一场。 但斯塔德迈尔却明显获得了更多的选票。 林书豪虽然和姚明不同,是美籍华裔,但是实际上却并没有太大区别。 所以当得知林书豪居然击败格里芬捧起最佳新秀奖杯的时候,王霄吃较为吃惊的,而当两人的得票数公布后,王霄也为自己的弟子暗暗捏了一把冷汗。 从票数上来看,林书豪赢得非常的侥幸,他与格里芬的第一选票数完全相同,第二选票稍微落后,但得到的第三选票却比格里芬多很多,最终以2分的微弱优势胜过格里芬捧起奖杯。 第一选票价值5分,第二选票价值3分,第三选票仅价值1分,哪怕格里芬再多得到一张第二选票,也将战胜林书豪捧起奖杯。 不得不说,林书豪的运气挺不错,而且在哈佛大学的三年两次捧杯也让他在全美拥有了一定数量的球迷。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