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饭局-《回归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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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咔嚓。”

    秦越的笑容僵住了,伸手去夺秦池帆的筷子,“我去,你别吃筷子啊!”

    秦越最终只抢下来两根断了一截的……好吧,秦越都好意思叫那东西筷子,这东西是竹制的。一咬下面全部开裂,毛毛躁躁的,就像吃完的甘蔗一样。

    看着手里东西的惨状,赶忙捞出几块鱼头,又在她的碗里加了几勺汤。回头叫来的服务员,要加菜。

    秦越到不担心秦池帆能不能消化,能够直接抱着树啃的虫子,有什么不能消化的,她啃的又不是锅。

    服务员过来之后,先是对着李贝贝这个新来的常客笑了笑,然后把菜单递给了秦越。

    进店来李贝贝叫的就是‘老规矩’,他们也没点菜,现在秦越看见菜单,才知道。哪怕这家店招牌上写的是‘正宗重庆火锅’,但是入乡随俗,这里还是有串串香的。

    这东西倒是不用筷子,而且还能直接丢进锅里,一举两得。

    秦越重新点了一条五斤的鱼肉,这个重量是鱼活着的时候,不是净重。还有一堆的串串,大多都是肉食,见秦越点的东西,服务员笑的都合不拢嘴了。

    菜还没上,她就拿过一个大陶壶,给秦越他们加了点汤。壶里到处来的汤水乘乳白色,是文火熬了三个小时以上的骨头汤。倒出来的时候,就带着自身独特的香味,倒进锅里,冲开锅面的红色油花,一股浓郁的麻辣香,也随之升腾。

    顺便给秦池帆换了双筷子,当然秦越不可能把惨不忍睹的筷子递给她,只是告诉她,筷子掉在地上,找不到了。

    服务员也大度一笑,表示没关系,反正她也不可能在秦越他们吃饭的时候蹲下去找。

    一顿饭吃下来,后来秦越又加了两次菜,还好这里不是自助餐,柜台旁的老板娘嗑着瓜子,点头直笑,露出一嘴几颗金牙。

    尤其是结账的时候,他们四个,一个吃了两千多,按照饭馆的行情,老板起码赚了一半。对他们也是十分的和蔼,不停的招呼李贝贝,因为她是付钱的那个,说明天又有什么新鲜货,尤其是鱼类。

    李贝贝大方的提前订了一桌,老板娘直接从柜台里走了出来,亲自把秦越他们送到了门口。

    出门之后,秦越点燃一根烟,李贝贝拿着一根想是宝剑一样的鱼骨剔着牙。秦越知道那种骨头,是一种鱼骨,只有蜀中的雅安的雅鱼头颅里才有的,一种代表吉祥的骨头。

    雅安有三绝,雅鱼、雅女、雅雨,看来李贝贝是去祸害了一番。

    秦池帆手缩在袖子里,摸着肚子,一桌东西就她吃的最多,最后一波,完全就是为她点的。

    高杰在最开始就不行了,秦越也在第二波里慷慨就义了,就李贝贝坚持到了第三波的点菜。怪不得她一个的老规矩就是那么大一桌,秦越最开始还以为老板娘是看人上的菜,结果那就是李贝贝一个人的量。

    还有一个好消息,秦池帆学会用筷子的,虽然有点抖,至少她没再悔恨到啃筷子了。

    吃饱喝足,在深深的吸上那么一口烟,秦越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开始发飘了。不过,想到正事,打了个饱嗝,问道:“发生什么事了,那个偷走孟梦云牌位的人,你找到了?”

    剔完牙,李贝贝看了手里的鱼骨,拿出纸巾擦了擦,收了起来,“没有,不过昨天晚上,孟梦云突然就狂暴了。看来是那人动了什么手脚,你要是不来,我就只能将她人道毁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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