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七章 老子有因果律神功-《原来我在小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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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大黑伞的缺点被说破,白裳那小妞儿肯定要舍弃万剑。

    齐平川当然不傻。

    这个时候还用大黑伞来防御就是找死,张雪迎就是这么死在自己剑下的,所以立即舍弃大黑伞,按住腰间挽霞。

    你以点破面,不好意思,我还有一招苟延残喘。

    话说,原来这大黑伞的名字叫夜幕。

    倒有些契合。

    夜幕之外,无物可破!

    裴昱按刀,欲要上前应战,齐平川摇摇头,示意白裳交给自己。

    你留着力气。

    等我收拾了白裳这小妞儿,咱俩齐心合力拿下百里青山,这件事要是做成了,那真可以轰动天下——这明显就是主角光环笼罩下的升级剧情。

    这可是百里青山啊。

    整个天下,兵道最高的人之一,不对,目前恐怕还得再加一个人设:武道最高的人之一。

    白裳果然不再起手万剑。

    她只出一剑。

    长剑破空,持剑的那只手顿时变成金玉之身,脉络和血流仿佛变成了果冻,清晰可见白骨——端的寒碜人。

    一只骷髅手握着一柄剑刺出来,就算是烈日炎炎,也觉得遍体生寒。

    齐平川甚至有种想法。

    白裳这小妞儿练的莫不是从九阴白骨爪里脱胎换骨出来的九阴白骨剑。

    白裳这一剑很简单。

    直来直往。

    只不过……

    剑刺出的刹那,凉亭里骤然响起尖锐的啸声。

    齐平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因为他清清楚楚的看到,白裳那一剑刺出的刹那,剑尖之上出现了音屏,空气中爆出了巨大的炸裂声,这画面不要太熟悉。

    音障!

    这一剑比音速还快?

    那该蕴含着何等强大的破坏力!

    齐平川暗自侥幸,幸亏自己舍弃了大黑伞夜幕,要不然真会和张雪迎一样,在白裳这一剑下死得翘翘的。

    会和裴昱成为串糖葫芦。

    不假思索。

    根本不管白裳那一剑刺向何处,反正就是拔出挽霞斜撩。

    苟延残喘。

    白裳的剑很快,比音速还快,两个人之间短短的距离,根本不需要半秒钟就能贯穿齐平川的胸口,按说,齐平川再快也不能快过音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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