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外国的法律-《大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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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无却无心跟众人玩笑,一心还在案子上。对于死者自杀是为了陷害连长这条,通报上说是日记里找到了,冯无当时也看了日记,只是看了大概,却没见全貌。

    冯无心道:这种想法很荒谬,做“鬼夫妻”这种事他是怎么想到的呢?真是奇葩之人必干奇葩之事。

    傍晚时分,军训解散,常磊打来电话说举鹤已经保释出去。冯无问其中缘故,常磊解释说:“他是新加坡国籍,得用新加坡法律,只要就够了保释金就可以走。”

    冯无听了有些气愤的说:“你们没别的理由了吗?说句不好听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对方的律师很强势我们也没有办法。”常磊的语气很无奈。

    冯无把这消息对大家说了,众人都愤愤不平骂道:“有钱了不起呀,这新加坡法律真他妈有病。”

    冯无打电话给幽若,叫过来详细咨询一下。众人都来到青湖边上,幽若到了了解经过后,忧心忡忡的说:“新加坡和中国有引渡条款,以前有好多贪官被引渡回来,所以咱们国家还是很给新加坡面子的。其次便是这法律适用问题,我国刑法规定,外国籍在本国犯罪适用本国法律,但有几种情况也可以选择犯罪嫌疑人国籍法律,其中一条就是两国有引渡条款。”

    “那就是拿他没办法了呗。”连长表现的最为生气。

    “也不是这么说,虽然保释出去,但其实没什么大用。检查院还会起诉,到时候该是什么罪就是什么罪,他一样跑不了的,只是逍遥几天而已啦,你们不要这么紧张嘛。”幽若说的很轻松。

    这时冯无的电话又响了,冯无接起,打来的是常磊,他说:“检察院那边撤诉了,公安局勒令举鹤回国,不得再踏入中国境内。”冯无听了很激动,便道:“什么情况,犯了这么重的罪只判个驱逐出境,你在跟我开玩笑呢吧?”

    “没开玩笑,真事,我也不知道具体怎么情况,只听说证据不合法。具体的你来警察局问吧。这事我也不想管了,只是普通的刑事案件,我也插不上手。”常磊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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