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外国的法律-《大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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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无把事情跟大家一说,连长听了直接把拳头往地上砸说:“法律弄不死他,我自己去弄死他。”说着便要走,众人劝了好一会儿才止住。

    玄雨安说:“你要是真把他弄死,你就得拿你这条命去给人家偿,那你母亲怎么办?”连长听了才不言语了。

    冯无又问幽若那证据不合法是怎么回事。

    幽若说:“我国法律属于东亚系,新加坡是属于欧美系,他们主张程序第一,真相第二,最本质的区别就是没有死刑。所谓程序第一,便要是程序合法,若是非法取得的证据,虽然是真凭实据,也要予以排除,不予采纳。”

    冯无这才想明白,他们没有搜捕令便查了举鹤的出租屋,属于违法程序,所以获得的日记,衣服,绳索都是属于非法证据,法院不承认,也就无法定罪。

    “程序合法有那么重要吗?”冯无喃喃自语。

    幽若的了便正色说:“真的很重要,程序合法是先进法律文明的表现,虽然有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的漏洞,但能避免很多冤假错案,相比那放跑的罪犯便是微不足道了。”

    众人听了都不以为然,都觉得幽若在说风凉话,不学过法律的人当然不懂,权力是双刃剑,人民把暴力执法权赋予国家。犯罪嫌疑人相对暴力执法机构来说便是弱势群体,当然要慎重才是,屈打成招在中国比比皆是,要想避免悲剧的发生,程序合法刻不容缓。

    幽若虽懂得,但也是属于一个局外人,当然感觉不到冯无等人此时的心情,从大局来考虑当然要放弃个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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